由于生物醫藥研發所處理的實驗對象的特殊性,生物醫藥科研機構和企業內往往會根據自身研發內容的需要設置生物安全實驗室,今天小編就來粗略的梳理一下生物安全實驗室設計建設的基本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
2017年8月30日,《上海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發布,明確到2020年,上海市生物醫藥產業創新能力保持全國領先地位的發展目標,并為生物醫藥產業科技創新的健康發展推出大量保障措施和推進機制。在近年來大量利好政策和機制的推動下,生物醫藥產業取得了較快發展,尤其是抗腫瘤、抗感染、心血管等熱點疾病新藥的研發,各類生物醫藥科研機構和企業也如雨后春筍般紛紛扎根上海這片沃土。
由于生物醫藥研發所處理的實驗對象的特殊性,生物醫藥科研機構和企業內往往會根據自身研發內容的需要設置生物安全實驗室,今天小編就來粗略的梳理一下生物安全
實驗室設計建設的基本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
1、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定義
根據《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GB 50346-2011),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定義如下:
2、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分級
根據實驗室所處理對象的生物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護措施,生物安全實驗室分為四級。從分級標準不難看出,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等級與實驗室的操作對象有著密切的關系。
2006年1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制定了《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對常見病毒、病原菌的危害程度和實驗活動所需生物安全實驗室級別進行了規定。以某從事抗感染藥物研發的生物安全實驗室為例,實驗過程涉及金黃色葡萄球菌的離心等操作,屬于大量活菌操作,該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級別為二級(BSL-2)。
3、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環境影響評價類別
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三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為報告書;其他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為報告表。
4、生物安全實驗室設計、建設要求
我國針對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計、建造已有一套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計、建造和安全設備及個體防護設施配置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以確保實驗室符合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具體法律法規要求如下:
《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GB 50346-2011);
《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 233-2002);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8 年11 月)等。
5、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特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生物安全實驗室運行過程中,不僅會產生實驗室運行過程常見的原料揮發廢氣、后道清洗廢水、各類危險廢物等污染物,還會產生特征污染物。
(1)廢氣
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的離心等活菌操作會產生少量含菌的氣溶膠進入到實驗室空氣中。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根據自身的生物安全級別設置生物安全柜,其配備的高效空氣過濾器能夠有效過濾含菌氣溶膠,達到凈化實驗室空氣的目的。部分生物安全實驗室還會進行厭氧發酵和實驗動物飼養等操作,此類操作過程會產生臭氣,同樣須收集處理經排氣筒達標排放。
(2)固廢
生物安全實驗室實驗過程產生的實驗廢液、廢一次性材料等危險廢物含有活菌,應先使用滅菌鍋進行滅菌處理后,方可按照危險廢物進行貯存、處理。
生物安全柜過濾器、超凈工作臺過濾棉等均應定期更換,并作為危險廢物進行貯存、處理。
6、生物實驗過程微生物泄漏后的應急措施
項目實驗過程存在一定的微生物泄漏風險,一旦發生任何微生物潑灑或泄漏事故,應立即清理掉工作臺、地板和設備上的微生物樣本;對微生物樣本和各受污染的物品(如包裝袋、器皿等)進行滅活;采用合適的消毒劑對工作臺、地板等進行化學消毒。
于生物安全柜內發生微生物潑灑/泄漏時:
(1)首先佩戴手套、工作服等個人防護裝備;
(2)用吸附棉吸附潑灑的物質,并將其作為受到生物污染的廢物進行收集和相應標識,并進行滅活;
(3)被污染的表面、器皿和設備均用消毒劑擦拭;
(4)化學消毒劑的接觸時間不少于30 分鐘。
于生物安全柜外發生微生物潑灑/泄漏時:
(1)首先佩戴上手套、工作服等個人防護設備;
(2)用實驗室內配備的吸附材料吸附泄漏物防止進一步外泄;
(3)采用消毒劑處理潑灑的物質和受污染表面,接觸時間至少30 分鐘;
(4)使用吸附材料處理潑灑的物質和消毒劑后,并放入生物危害包裝盒內標識并滅活;
(5)再次使用消毒劑對污染的表面進行消毒;
(6)所有過程完成后,用過的個人防護設備作為危險廢物處置。